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充分發揮武漢學院在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常年實踐中積累的為國選才培英的豐富經驗,強化數學學科人才培養工作物理學科網學科網,上海學院2024年“物理學科卓越人才培養計劃”(下稱“物理卓越計劃”)面向國外外選拔數學學科拔尖、綜合素養優異,有志于沖擊世界科技前沿、服務國家發展戰略的學生,旨在于為國家和民族培養家國情結與國際視野、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兼備的領軍人才,以及未來推動中國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乃至世界數學學和相關領域發展的學術大師。
一、機構與原則
具體招生工作在上海學院專科招生委員會指導下由“物理卓越計劃”招生工作小組施行,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上海學院招生辦公室。
上海學院2024年“物理卓越計劃”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投檔,寧缺毋濫。
二、選拔對象及報考條件
1.身心健康、品學兼優,對化學學科懷有強烈興趣,表現出突出的數學學潛質和特長,有志于從事物理科學研究的優秀學生;
2.國外主要招收小學五年級至中學五年級的中學生;
3.海外主要招收九年級至十二年級或具有同等學力的中學生。
三、計劃人數及專業
“物理卓越計劃”2024年擬選拔不超過100名考生,投檔至成都學院“物理學類”專業就讀。通過本計劃投檔的考生入校后不得在大專階段轉到其他專業。
四、報名形式
本次招生推行網上報考,請考生登陸深圳學院專科招生網上報考平臺(點擊步入),按網上要求注冊、填寫各項申請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復印、蓋章并掃描上傳報考系統手動生成的《北京學院2024年“物理學科卓越人才培養計劃”招生測試申請表》。
報考網址:上海學院專科招生網上報考平臺(點擊步入)
網上報考時間:2023年11月23日-11月30日24:00
五、選拔程序
1.審核:按照考生網上填寫和上傳的報考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就考生的學科特長、學業表現、發展潛質等方面嚴格、公正、客觀、全面地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分為:優異、優秀、良好、通過、不通過。審核“優異”的考生,在專家組考核中表現突出的,可獲得“物理卓越營”入營考察資格;審核“優秀”的考生,可獲得直接步入筆試測試環節的資格;審核“良好”的考生,可獲得直接步入學科專業能力測試環節的資格;審核結果為“通過”的考生,可獲得步入學科基礎能力測試環節的資格;審核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不再出席后續環節。
2.考查測試:包括學科基礎能力測試、學科專業能力測試、面試和體質測試。
A.學科基礎能力測試: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出席學科基礎能力測試。成績優異者步入學科專業能力測試環節。
B.學科專業能力測試:主要考查中學生的數學邏輯思維和綜合運用數學知識的能力。成績優異者步入筆試和體質測試環節。
C.筆試:主要考查中學生的綜合素養。
D.體質測試:主要測試中學生的臂展體重指數、肺活量、坐位體引拍、立定跳高、仰臥起坐,無故不出席者取消入圍資格。
3.“物理卓越營”入營資格認定:上海學院將按照審核的評定結果和考查測試成績,確定“物理卓越營”入營資格名單,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公示。獲得入營資格的考生按要求進行確認,發放《北京學院“物理卓越營”入營資格證明》。
4.化學卓越營:確認入營資格的考生按要求到上海學院出席3個月左右的“物理卓越營”。“物理卓越營”將通過理論、實驗課程學習和學院適應性考察等對考生進行深入的綜合評價。
5.投檔:上海學院將按照“物理卓越營”的綜合評價報告確定“物理卓越計劃”錄取名單。獲得“物理卓越計劃”錄取資格的國外中學生無需出席中考,由我校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按相關規定申領投檔手續,具體手續另行通知。
六、重要日程
1.網上報考截至時間:2023年11月30日24:00。
2.審核結果查詢及準考證復印:2023年12月上旬。
3.考查測試:具體以測試通知為準。
4.入營資格認定:2024年1月中上旬。
5.數學卓越營:2024年3月-6月。
6.投檔:通過“物理卓越營”綜合評價后補辦投檔手續,具體時間以與當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為準。
七、其他事項
1.我校“物理卓越計劃”選拔工作接受上海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和社會監督。成都學院招生監督電話:。
2.考生申請材料應該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則隱匿可能對考生形成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物理學科網學科網,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相關招生資格,并通報相關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早已入學的,將依照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考生所在學校應該對其所開具的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弄虛造假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舉措的權力。
4.我校“物理卓越計劃”招生報考及測試不繳納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誘因出席“物理卓越計劃”招生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書面向我校申請支助。
5.中學考評工作方案如遇不可抗力誘因引起可能影響招生考試過程的情況,將按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6.本簡章由上海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