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一般哲學教科書的答案來說,唯物主義以物質為首要屬性,唯心主義以意識為首要屬性。 這個答案有錯嗎? 顯然不是。 但如果你遇到一個比較嚴肅的人,你就會認為你什么也沒說。
因為我們要問唯物主義:物質是什么? 答案是客觀現實。 他繼續追問:什么是客觀現實? 你會發現很難解釋清楚。 但有一點是明確的物理學家唯心,唯物主義認為存在獨立于精神存在的物質存在。
同樣,我們應該問唯心主義:什么是意識? 這個問題可以無限討論,最終也是模糊的。
我們能否拋開這些刻板印象來思考這兩個問題?
我們先想一下為什么這兩個術語會出現。 在這里,我不會引用經典,也不會扔掉書包去考證; 我只是根據我的閱讀經驗做一個介紹。
最初,當人類面對自然現象和自身的靈性時,他們會問:這一切從何而來? 這實際上是最早的哲學、宗教和科學思想。
答案是上帝,即有神論宗教; 那些被認為是無所不能的造物主的,如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和印度教。
那不是哲學的方向。 最早的哲學家(即科學家)首先將其歸結為兩部分:物質現象和精神現象。 那么我們就開始討論誰是起源,誰是第一? 這實際上有點像爭論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此后,在西方哲學的古希臘時期,開始出現各種持不同觀點的哲學流派。
唯物主義需要解釋的是什么是意識。 機械唯物主義曾經試圖將意識還原為某種物質。 歷史上,有人試圖在大腦中尋找一種所謂的“自我”物質。 “松果體”一度被認為代表自我。 但實際上這是錯誤的,永遠也找不到。 這也是機械唯物主義最受詬病的方面。 辯證唯物主義改變了這種傾向,更正確地將意識解釋為物質的功能,就像“駕駛”是交通的功能一樣。 后來,現代科學系統論發展起來,其觀點可以說與辯證唯物主義不謀而合。 “意識”絕對是一種系統功能,這一點不能否認。 即使是理想主義者也會同意這一點。 這就是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能夠達成共識的地方。
然而,唯心主義并不承認物質可以獨立于精神而存在。
之所以唯心主義,是因為任何物質現象都不能脫離生命的主觀意識(否則,我們如何認識物質?)。 相對論的先驅之一、物理學家、哲學家馬赫甚至總結了這樣一個命題:“物體是感覺元素的集合。”,這個觀點似乎與伯克利大主教的“存在就是被感知”頗為相似,但在其實還是有區別的,但要理解這些觀點,就必須從理解康德的“物自體”理論開始。
起初是通過純粹的哲學推理,后來由于物理科學的發展,人們慢慢了解到并不存在“紅色”這種東西。 顏色實際上是生命對光的感知所呈現的一種有意識的現象。 換句話說,我們感知到的所有現象都經過了我們的意識的“加工”。 對于有些人來說可能很難理解這一點。 當他們看到這一點時,他們想直接否認,并將其標記為理想主義者。 但不得不指出,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也支持和認同這一觀點。 要知道馬克思、恩格斯在哲學上繼承并改造了黑格爾,而黑格爾則繼承了康德并加上了辯證邏輯。 康德指出,我們看到的、聽到的都是現象,實際上我們感知到的也是不同的。 我們不知道這些現象的本質。 康德認為,現象背后隱藏著一種不可知的“自在之物”。
康德不可知的“物自體”被黑格爾解釋為“絕對精神”。 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也接受了康德關于“自在之物”的本體論觀點,但恩格斯認為“自在之物”是可知的。 我們怎么知道? 恩格斯認為,科學活動實際上是認識“物自體”的活動,因此“物自體”并不是不可知的。 這是西方其他現代哲學流派中沒有出現過的非常輝煌的見解。 在我看來,就哲學部分而言,馬克思主義實際上是不可知論的康德哲學(不是不可知論)、黑格爾辯證法和費爾巴哈實踐哲學的有機結合。 這部分其實還是蠻精彩的,但遺憾的是,無論是中國還是西方,深入研究的人并不多。
馬赫了解康德的哲學,但他似乎認為沒有必要討論“物自體”,而只需處理經驗的物質現象,并認為物質現象只是“感覺元素的集合”。 羅素一直主張“奧卡姆剃刀”原則,即盡可能簡化基本假設。 他似乎也傾向于不討論“事物本身”,而只討論現象本身。 這個哲學流派被稱為邏輯實證主義。
換句話說,實際上,在現代西方哲學中物理學家唯心,“現象”一詞的哲學意義,無論是辯證唯物主義還是唯心主義,其實都是意識的(機械唯物主義不這么認為)。
下一個哲學分歧是,這種意識“現象”背后是否存在客觀存在的“真實”本質? 而這個“現實”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 已知還是不可知? 這些問題仍然是現代哲學仍在爭論是否實踐的根本問題。
對于上述問題,辯證唯物主義的回答是:存在著獨立于人的意識而存在的客觀“現實”; 這種客觀現實是物質的、可知的。
在現代西方哲學中,“實在論”和“非實在論”進一步劃分。 “實在論”一般傾向于認為“實在”是物質的(靈性觀點主要存在于神學中),目前尚有兩大流派:不可知論和不可知論。
最后介紹一下佛教哲學與這兩派哲學不同的觀點。 佛教哲學實際上是“實在論”的信奉者,但并沒有“實在”這個詞。 相應的術語稱為“法界”(與意識感知現象相反的本質); 而“法界”既是物質的,也是精神的。 兩者密不可分(這與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不同); “法界”不是表面的感官現象,但它不是不可知,而是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