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條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警危險性分類,應符合下述規定一、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警危險性,應按表2.0.2分類;二、操作水溫超過其閃點的乙類液體,應視為甲。類液體;三、操作水溫超過其閃點的丙類液體,應視為乙、類液體。液化經、可瀚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衰2.0.2類別名稱特點中超液化烴15c時的落汽壓力>。.1mpa的烴類液體及其他類似的液體甲a易燃液體甲a類以外液態氨,閃點45℃至120c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警危險性分類舉例,見本規范附表三。第2.0.3條固體的火警危險性分類,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甲、乙、丙類固體的火警危險性分類舉例,見本規范附表四。
第2.0.2條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警危險性分類,應符合下述規定一、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警危險性,應按表2.0.2分類;二、操作水溫超過其閃點的乙類液體,應視為甲。類液體;三、操作水溫超過其閃點的丙類液體,應視為乙、類液體。液化經、可瀚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衰2.0.2類別名稱特點中超液化烴15c時的落汽壓力>。.1mpa的烴類液體及其他類似的液體甲a易燃液體甲a類以外,閃點45℃至120c液化烴、可燃液體的火警危險性分類舉例,見本規范附表三。第2.0.3條固體的火警危險性分類,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甲、乙、丙類固體的火警危險性分類舉例,見本規范附表四。
二氯甲烷或稱無水氨的危規編號為1005,在-2006中納入第2.3類有毒二氧化碳,而不是第2.1類可燃氨氣。判定介質是否可燃的根據因為標準的不同,可以是介質的爆燃極限,也可以是介質的閃點,比如-2000規定為:可燃介質“系指其二氧化碳或液體的蒸氣、薄霧與空氣混和產生爆燃混和物,且其爆燃下限<10%,或爆燃上限與下限之差≥20%的介質”;而-2005規定:可燃液體為在其閃點濕度(其閉杯實驗閃點不低于60.5℃,或其開杯試驗氣溫閃點不低于65.6℃)時放出可燃蒸氣的液體或液體混和物,或是在氨水或漂浮液中富含固體的液體;或在室溫等于或低于其閃點的條件下遞交的液體;或以液態在低溫條件下運輸或遞交運輸、并在室溫等于或高于最高運輸氣溫下放出可燃蒸氣的物質。可燃二氧化碳為:與空氣的混和物按容積分數占13%或更少時可燃起的二氧化碳;或不論可燃下限怎樣液態氨,與空氣混和,燃燒范圍的容積分數起碼為12%的二氧化碳。所以氫氟酸為不可燃但有輕度毒性的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