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公務員加薪”一直是熱門話題。 新年伊始,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再次進入議事日程。 廣東、遼寧、山東等6個省份正式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 有人認為,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應該更積極一些。
王軍利:公務員薪酬調整應多積極聲音
新年伊始,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再次進入議事日程。 據記者盤點,近日,廣東、遼寧、山東、內蒙古、河南、四川等6個省份明確提出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部分省市提出推進薪酬制度改革。
近年來,“公務員加薪”一直是熱門話題。 今年,全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基本完成。 雖然得到了掌聲,但也有批評聲。 新年伊始,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再次進入議事日程。 廣東、遼寧、山東等6個省份正式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 對于此事,筆者覺得在公務員薪酬調整方面應該多一些積極的聲音。
公務員薪酬調整有利于推進養老保險一體化改革。 眾所周知,目前公務員的薪酬結構不合理,基本工資比重偏小,津貼占很大比重。 但是,我國現在實行的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中個人繳費必須由達縣繳納。 如果沒有加薪,通過這種方式獲得的薪水會增加。 公務員薪酬調整一方面可以調整不合理的薪酬結構,另一方面公務員薪酬不會增加,為養老金一體化改革鋪路。
據悉,《公務員法》強調,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然而,我國大部分地區的公務員工資水平仍是六年前的工資水平,這早已與社會發展背道而馳。 現在,公務員的基本工資標準每年或每五年調整一次。 除了配合社會發展,還能有效提升公務員素質。 對工作的熱情使工作激情常態化。
事實上,我們不能對這些指責置若罔聞。 反對公務員加薪的人,大部分是因為不了解公務員的工資。 只要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和話語權,同時公務員薪酬的調整合理化,這樣一來,每當公務員加薪時,就會有不滿足的習慣性思維會消失。 積極的聲音多了,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就能更順利地進行,公務員和社會大眾都能共享發展成果。
擴張
公務員養老金合并方案出臺后各地工資如何變化?
據統計,截至目前,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各項實施辦法已全部制定完畢。 對于過渡期養老金,部分地區明確實行過渡期新舊待遇計算和支付方式對比,“保底限高”。
今年國務院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后,各省相繼出臺實施辦法,規范繳費待遇、改革范圍、待遇銜接等改革前后,基金管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和延續。 職業年金等新政策得到明確。
按照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參與管理單位、行政和公益性一、二類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單位繳納本單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20%,個人繳納其工資收入的8%。 同時,完善職業年金制度。 個人和單位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4%和8%繳納,全部記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據悉,各地實施意見也對變更范圍進行了劃分。 要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規定確定參保人員范圍,編外人員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對人員編制管理不規范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先行清理規范,明確人員身份后,再歸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
在資金籌措問題上,各地規劃基本一致,均要求積極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強社保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足額到位,按時完成。同時為職業年金制度建設提供相應的資金保障。 四川等地進一步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所需財政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制度解決。資金保障渠道。
但由于各地區實際情況不同,市以下地區具體實施意見起草進度不同,啟動實施改革的時間也會有所不同。
“中人”將從社會統籌基金中繳納過渡性養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實行的是“祖母”老辦法、“中間人”中間辦法、“新人”新辦法。 與“新人”(《辦法》實施后參加工作的人員)和“老奶奶”(《辦法》實施前在編制內工作、已退休人員)相比,改革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和改革后退休、累計繳費期滿15年的“中間人”待遇如何轉型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對此,各地實施辦法明確提出,在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上,按“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放過渡性養老金。 但對于過渡性養老金的具體計算和分配,部分地區尚未出臺具體的過渡性辦法,未來可能會另行制定。
事實上,在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過程中,相關新政策也做出了過渡期的安排,過渡性養老金將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給正在發生變化的“中間人”。 當前,隨著“中間人”的逐漸退位和“新人”的增多,過渡性新政安排逐漸弱化,新體制逐漸穩固主導地位,彰顯平穩過渡的改革政策。
對此,專家表示,一般來說,“中年人”的離職后福利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四部分組成。 職工合并時年齡越大,其實際領取的退休金中基本養老金所占比例越小,過渡性養老金所占比例越大。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偉剛認為,過渡期結束后,“中年人”的養老金待遇會因人而異,不會有差異。太偉大了。 由于后期除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外還有一定的繳費積累,而且養老金會隨著待遇調整機制不斷遞減,再加上積累的職業年金,幾項相乘后的養老金就是絕對數額可能會減少。
多地將設立“保底限高”10年過渡期
關于過渡期多長的問題,多地提出在執行辦配中設立10年的過渡期,并在過渡期內實施新舊待遇計算和支付方式對比, “守低限高”。 例如,上海提出,在過渡期間公務員工資調整,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高于舊辦法標準的,按舊辦法標準繳納,待遇不再增加,新方法會比舊方法低。 標準,超出部分每年按比例限制。
未來,隨著改革的推進,各類人群的養老金待遇也將平穩過渡。 中央財經研究所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玲表示,以往,機關事業單位的離職待遇與其職級密切相關。 為進一步消除待遇差別提供了可能公務員工資調整,為最終實現養老待遇公平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