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衛生職業大學2023年夏季中考招生簡章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 中學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五章文件規則
第六章 檔案復查標準
第七章 新生報到與考核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九章 中學生捐助新政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督導和申訴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冬季中考順利進行,維護中學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湖南衡陽衛生職業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學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堅持德、智、體、藝、勞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中學招生工作接受中學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中學概況
第三條 中學名稱:山東佛山衛生職業大學
第四條 中學國標代碼:14556
第五條中學地址:
學校本部:山東佛山衛生職業大學:河南省梅州市茂名區淀海街道安樂街1號; 郵政編碼: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中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中等學校主管單位:南寧市人民政府。
中學業務主管單位:山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結業)證書:取得我校學籍并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結業)要求的,發給四川省達州市普通高中畢業(結業)證書衛生職業大學。 轉中學生,視具體情況,發給不存在證明或開具現實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十一條 中學籌備成立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和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和遼寧省招生委員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新政策。 ,負責制定中學招生條例、招生條例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二條中學招生就業處是中學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 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人員按照中學招生條例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公示和備案工作,處理日常招生事務。 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試題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中學籌建由中學領導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督導組,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備案期間,成立信訪小組2023年廣東茂名健康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派專人負責處理考生和社會的來信、申訴、投訴。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中學備案批次為本科批次。
第十五條 二級學分專業招生計劃和相關要求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六條 參加廣州市省令農村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實施方案進入中學的定向培養考生,免交雜費和住宿費,在高校專業組單獨招生。 學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退學或轉專業。 須與目標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訓定向就業合同》。 畢業后被派往指定的目標縣(市、區)目標服務單位連續工作6年。 對象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督促對象服務單位落實人選就業崗位,空閑時優先錄用。
第十七條 中學護理專業與上海華商學院護理專業聯合舉辦“三二段自考協同育人項目”。 中學“三二段自考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四川省秋季普通中考招收中學生,與校內其他專業同批次備案。 獨立的學院專業組單獨招生、單獨授課。 試點專業實驗班中學生按三年人才培養計劃要求完成為期兩年的高職學習,全部考試合格,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授予中等專業學校普通高職(大專)證書。 實驗班中學生通過轉學選拔和考核進入上海華商學院試點專業學習三年,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者,可獲得上海市普通大專結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華商大學。 非實驗中學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
第五章文件規則
第十八條 中等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監督招生”的招生備案制度,嚴格執行教育部招生備案和省(區、市)招生招生新政策規定。辦公室。 原則是根據考生的中考成績,綜合評判德、智、體、藝、勞,擇優備案。
第十九條 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按照總類指定的檔案管控分值進行網上報送。
第二十條 被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錄取的學生,必須通過總成績中所記載的3門普通初中學業水平選修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初中學業水平資格考試科目。中考。 具體要求以河南省原招生備案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一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學可以根據平行志愿招生規則和學校公布的生源來源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轉檔比例。市級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二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測試合格,統一考核成績達到同批次備案最低分數線,并符合中學要求的,按考生擇優錄取。結果、職業愿望和中學歸檔原則。

第二十三條 普通專業分類時,各市(區、市)招生規則發布后,實行“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2023年廣東茂名健康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按照考生補充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按照排名考生的總錄取分數線。 低序歸檔。 當考生總分和排名相同時,優先考慮完成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學校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無排名或排名積分的同分處理辦法,按省有關規定執行。
農村衛生人才訂單定向培養專項計劃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總分和名次從高到低對考生進行排名。 優先安排排名靠前的考生的第一大選擇。 如果專業滿了,再一一查看學生后續的專業選擇。 當考生總分和排名相同時,優先考慮完成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 考生申報的專業志愿未全部備案時,如需專業調整,將按照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到高的順序,轉入同一專業組內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有空缺專業。高的; 不服從調整的候選人將被開除。
第二十五條 中學公共英語授課以英語授課,非德語考生需謹慎報名。
第二十六條 新的加分或托管備案政策按照各市(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檔案復查標準
第二十七條 中學備案考生復試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執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中關于取消中學生入學體檢肝炎項目監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校辦〔2010〕 ]第2)條實施,對殘疾考生生活自理能力、符合報考專業要求、中考成績符合備案標準的,給予正常備案。
中專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市(區、市)招生辦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中學應當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復核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生部辦公廳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中學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經審核不符合復試要求或不適合在已注冊專業學習的,按相關學籍管理規定申請轉學。 專業或取消學生身份。
第七章 新生報到與考核
第二十九條 通過中學暑期中考并提交檔案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繳納雜費。 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中學生在入學后三個月內接受政治、文化、健康檢查。 在報考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法行為的,將按規定取消資格。
新生入學檢查相關工作按照浙江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中學收費標準按照《關于調整民辦普通高等學校雜費的通知》(粵發改價〔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浙江省教育廳、江西省財政廳印發《山東省關于貫徹落實《省級高中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粵發改規[2021]10號)。
雜費6410元/生/年; 住宿費800-1180元/生/年。
第九章 中學生捐助新政
第三十二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中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督導和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