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官方信息公開平臺。
關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關于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的意見
各縣區教育局,各直屬學校、各單位,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盛樂實驗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2018年城鎮義務教育招生的通知》(膠濟廳發〔2018〕5號),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若干意見》(內教機函〔2014〕76號)等文件精神自治區教育廳,為促進學校依法辦學,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招生工作,現就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2018年。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切實維護教育公平為準則組織實施我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
2. 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以縣為主的原則。 各旗、縣、區教育局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的招生政策,合理劃定招生區域,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統一組織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二)堅持“就近招生、免試就讀”和統籌安排的原則。 各旗、縣、區教育局要依托當地公安等部門物理資源網,利用全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做好境內生源摸底和預測工作。他們的管轄權。 按照“免試、就近”的招生原則,統籌安排轄區內每一個適齡兒童、青少年就近就讀。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各旗、縣、區教育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辦法、陽光班成績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四)堅持相對穩定、適度調整的原則。 各縣區教育局要保證一定時期內學區劃分的穩定,在保持學區相對穩定的情況下,根據學校招生計劃相應調整學區劃分范圍。
三、城鎮義務教育招生情況
(一)城市小學招生安排
一、招生對象
城鎮小學的招生對象是年滿6周歲(2012年9月1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兒童: (一)具有城鎮戶籍的適齡兒童。 (二)在城鎮合法穩定生活、工作的農民工子女,能夠提供真實、準確的相關信息材料,遵守規定。
二、招生方式
全市四區(新城區、惠民區、玉泉區、賽罕區)教育局根據“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小學招生服務平臺”采集的報名及招生情況,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各地區合理劃定招生區域,制定了“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小學招生服務平臺”。 根據《2018年小學招生實施細則》,優先安排本區戶籍與其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就學,其次安排其他適齡兒童就近就學。根據學校招生規模安排在轄區內招生。 《2018年小學招生實施細則》及全市四區小學招生分區范圍將由各區教育局在信息收集工作完成后另行公布。
三、入學程序
(一)報名
城市小學報名實行網上報名。 適齡兒童個人信息通過“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收集,登錄“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小學招生服務平臺”,按照相關說明和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提示。 網上報名及信息收集時間:2018年5月2日-6月1日。
(二)信息審核
監護人須攜帶“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小學招生服務平臺”印制的《小學招生信息采集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按規定時間到區學校進行資格審核。
(三)蒙古語授課學生招生安排
蒙古語授課學生根據現有教學資源招生。 各區優先安排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就近入學,然后根據學校招生規模招收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呼和浩特蒙古族學校招收新城區、回族區適齡兒童; 玉泉區民族實驗小學招收玉泉區、金川開發區適齡兒童; 呼和浩特民族實驗學校、賽罕區民族小學招收賽罕區適齡兒童 片中適齡兒童由賽罕區教育局在《2018年小學招生實施細則》中統一規定。
(4)查詢結果
城市小學招生結果可于2018年8月10日后登錄“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小學招生服務平臺”查詢。
(二)城鎮小學升初中(簡稱“小學升初中”)招生安排
一、招生對象
城鎮“小學升初中”招生對象是具有學習能力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一)具有城鎮戶籍的適齡兒童、青少年。 (二)在城鎮合法穩定生活、工作的農民工子女,能夠提供真實、準確的相關信息材料,遵守規定。
二、招生方式
城市公辦初中招生采取電腦分配或小學直接錄取的方式進行。 城鎮公辦初中“小學升初中”電腦分配,優先招收有城鎮戶口的適齡兒童、青少年,然后協調其他適齡兒童和青少年的入學。轄區內青少年根據各區實際情況。 全市四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本轄區公辦、民辦初中招生計劃,全面負責轄區公辦初中招生工作,監督指導民辦初中招生工作。高中。
(一)城市公辦初中招生情況
①全市四區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審核參加“小學升初中”電腦配班學生的戶籍、學籍等信息。 《小生出》電腦分配時間為:2018年6月23日。
②呼和浩特土默特學校繼續采取自主招生方式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主要招收市內自治民族學生,招生比例不低于當年招生計劃的60%。
③蒙古文小學畢業生繼續按照小學、初中相應招生辦法進行升學。 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學校小學畢業生直接考入我校初中; 呼和浩特民族實驗學校蒙古語專業畢業生須在賽罕區居住滿3年(與父母在同一戶口本上),且父母在賽罕區居住滿3年。 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穩定工作的學生,在學校學習滿三年的,直接考入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其余蒙語授課的學生考入呼和浩特蒙古族學校。
④提前安排小學畢業生蒙語補課
呼和浩特民族實驗學校向小學畢業生教授蒙古語,升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五中學,也可以自愿升入呼和浩特土木特學校教授蒙古語課程。
⑤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盛樂實驗學校九年義務教育招生按照和林縣招生安排執行。
(二)城鎮民辦初中招生情況
①報名
選擇就讀城市民辦初中的小學畢業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完成民辦初中網上報名。 注冊學生須按照操作要求準確完成個人基本信息采集,并根據招生計劃填寫城市民辦學校網上申請表。 屆時,各民辦學校的招生地點和聯系方式將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完成時間:2018年5月1日-19日。
②入學
城市民辦初中根據學校志愿申請結果、今年招生計劃、相關規定和學校實際情況,自主完成招生工作。 完成時間:2018年5月20-28日。
③公布結果
城鎮民辦初中已完成新生簽約、報到、注冊(每個學生只能與一所民辦初中簽訂協議),并將新生注冊名單報主管教育局備案。 完成時間:2018年5月29日—31日。
④已考入城市民辦初中并簽訂入學協議的小學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須到畢業小學主管教育局簽訂放棄“小學計算機配置協議”。到初中”的公立初中。 如果繼續參加公辦初中“小學升初中”電腦分配,將視為選校,參加中考三級時將不具備“單獨招生”資格多年后。
⑤ 城市民辦初中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招生的具體操作流程和規定另行通知。
三、入學要求
(一)城市公辦初中(呼和浩特土默特學校除外)招生,嚴禁按校自行招生和跨區、跨地區招生。 各公辦初中將在“小學升初中”電腦分配完成后一周內完成班級組建。 必須實行均衡、正常的班級劃分,不得舉辦重點班、實驗班。 分班結果(含班主任及學生名單)將于2018年7月3日前向社會公布。
(二)城市民辦初中自主招生必須在四區市教育局指導下,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完成。 民辦學校不得收取注冊費,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可以申請補充招生,招生時間由市教育局另行確定。 不得隨意報名。
(三)不在居住地就讀的小六年級學生如需返回居住地讀初中,須攜帶相關材料到居住地區教育局辦理資格手續審核后,區教育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三)切實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 適齡聽力障礙、智力障礙兒童少年,由居住地教育局安排到相應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鼓勵各旗、縣區特殊教育學校開設盲童班,為視力障礙兒童、青少年提供就學機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旗、縣、區教育局要根據招生工作要求,成立招生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領導,確保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
(二)規范招生管理。 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十不準”紀律,切實保持招生工作的嚴肅性。
(三)加強宣傳服務。 各縣、區教育局應當通過市、縣、區教育網站、學校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招生相關信息,為家長和學生提供咨詢、指導和服務。
(四)強化監督問責。 各地區教育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 對于非法招生的民辦學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暫停當年招生、甚至取消辦學資格的處罰。 2018年秋季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對全市學校開展招生工作專項檢查。 對招生違法行為嚴重的場所和學校,要及時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招生考試相關信息由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發布。
附件:2018年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招生時間表
2018 年 4 月 18 日
附錄:
2018年呼和浩特市義務教育
招生錄取工作安排
一、2018年呼和浩特市城區小學招生計劃
1.城市小學招生信息采集時間為5月2日至6月1日。
2、錄取結果網上公布時間:8月10日以后。
2. 2018年呼和浩特市初中招生計劃
1、民辦初中網上報名時間:5月1日-19日。
2、民辦初中入學時間:5月20日-28日。
3. 民辦初中公布5月29日至31日招生名單。
4、公辦初中電腦配課時間為6月23日。
5、公立初中公布分班結果的時間為:7月3日。
呼和浩特教育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