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C 分類號:B032 文件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7-5194(2009)02-0188-05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必須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按勞分配等生產要素勞動力、資本、技術、管理人員按照貢獻參與分配。 分配必須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注重公平?!边@一結論為近年來學術界關于效率與公平關系的爭論畫上了一個相對圓滿的句號。黨的十七大關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的關系”表明,報告并沒有對效率與公平的內在關系給出直接、明確的回答,但采用了這種價值判斷的方法,表明今后的工作要妥善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因此,也為研究者進一步研究留下了空間。進一步回答兩者之間的關系。
1.效率概念分析
關于效率的概念,理論界流行的觀點是:“效率是功效和效用的概念。哲學意義上的效率是指人類價值活動過程中付出的努力與結果的比較。效率的概念經濟學中一般有兩層意思:一是生產效率,即生產要素投入與產出的比值;二是社會經濟效率,關鍵是資源配置的效率,即較高的增長率。有效配置資源前提下的經濟效應?!? 。 又如,效率“是指資源有效配置的最優狀態,即任何資源的重新配置都不能增加任何個人的收入”。 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已經達到了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的地步”。 ,不存在資源浪費,讓每個勞動者獲得最大的經濟收入。 從衡量或評價的角度來看,“效率”是指產出與投入的比率,反映資源配置的有效性。 或者如何有效地利用資源”。 換句話說,效率與產出投入比和資源配置有關。
我們可以將上述效率概念與中國大百科全書《經濟學》卷中的“勞動效率”進行比較。 《經濟學》卷中對“勞動效率”概念的解釋是:“勞動效率是指單位生活勞動投入的產出水平。它反映一定數量的生活勞動所取得的有效成果的數量。勞動投入。這種產出可以用物質形式或價值形式來表達。勞動概率的概念可以應用于所有社會和經濟部門。勞動生產率一詞通常用于物質生產領域。 條目還給出了勞動效率的計算公式:勞動效率=產出成果數/活勞動投入數。
公式中的活勞動投入量可以以工人數(生產人員或全體人員)和勞動時間為單位計量。 公式中產出結果的數量根據不同的計算目的,可以使用價值指標(總產值或凈產值指標)或使用價值指標。 勞動效率可分為社會勞動效率、區域勞動效率、部門勞動效率、行業勞動效率、企事業單位勞動效率和個人勞動效率。 勞動效率是經濟效益的主要方面。 不斷提高勞動效率是各經濟單位的主要經濟目標之一。
可見,經濟學中的效率概念實際上是“勞動效率”的縮寫。 其核心含義是勞動產出與勞動投入的比率。 由于勞動力投入可以及時衡量,因此效率一詞在經濟領域以外的許多情況下都被使用。 比如管理中講工作效率,實際上講的是單位。 一段時間內完成的有效事情的數量。 高效率是指單位時間內完成更多的事情,或者更快地完成一件事情; 而低效率是指單位時間內完成的事情較少,或者很快完成一件事。 比如我們講行政效率、執法效率等,其實就是這個意義上的。 我認為這實際上是效率概念的轉移。
在我看來,一般意義上的所謂效率概念是指單位時間內勞動產出(或有效工作量)的大小。 正是因為有了單位時間勞動產出(有效工作量)的概念,才有了勞動生產率的概念和效率的概念。 正是因為有了單位時間產出的概念,才有了哲學效用的概念。 也就是說,效率概念是有效性和效用概念的基石。 有了單位時間有效工作量的概念,管理中也就有了績效的概念,也就是說效率是績效的基礎。
由上可見,效率、有效性和效用是既不同又相關的概念。 然而,我們常常用效用、效益的概念來定義效率,這往往導致無法準確把握效率概念的本質特征。 如果我們確定效率是單位時間的產出,那么我們也就確定了,要提高單位時間的產出,就應該加大對工人的投入,提高勞動技能,而提高勞動技能又與教育培訓密切相關。的人。 綜合起來,這也與起點公平相關,因此我們可以找到效率與公平之間的內在聯系。 如果我們遵循效率就是提高有效性的理念,相反,我們看不到它與公平之間有任何內在的聯系。 要提高效率,就必須減少投入,增加產出,所以可以采取降低勞動報酬的方法。 這種解釋與經濟學家常說的中國勞動力供給超過需求的觀點有關。 可見,揭示效率的本義是揭示效率與公平關系的關鍵。
總之,與公平概念相關的效率概念應該理解為單位時間內的有效工作量(或勞動產出),這樣我們就可以將兩者放在一起進行分析和比較。
2.公平概念解析
關于公平的概念,一般認為公平意味著正義、平等。 也就是說,公平的概念是正義和平等概念的綜合和結合。 嚴格來說,正義與平等的概念是有區別的。 正義的概念側重于描述對事物的不偏不倚的態度或狀態,而平等的概念側重于描述對個人或物體的平等對待(中國大百科全書《政治》中對平等的解釋是:人與人之間具有相同的權利)。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地位并享有同等的權利(所謂國民待遇就是這個意義上的)和機會平等。 公平這個詞是一起使用的。 我認為這個理念的重點是平等、平等、統一,包括機會均等、權利平等(統一)、正當程序、公平結果。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公平概念是經濟學、社會學、法學、政治學等領域廣泛使用的一個范疇。 一般來說,公平是指機會均等、分配公平; 起點平等,結果公平; 權利平等、正當程序等。公平的核心問題是指社會利益的分配是否符合人們的意愿,或者以人們普遍接受的方式滿足人們的意愿。 可見,公平的核心問題是利益分配問題。
公平既具有歷史特定性,又具有相對性。 說它是特定的、歷史的,是指公平的理想總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才能實現。 比如,只有社會生產力充分發展,才能實現人人平等就業。 說它是相對的,就意味著公平不是絕對的。 首先,人們想要實現的公平理想是建立在人們的天賦和人才分配實際上并不“平等”的基礎上的。 因為人與生俱來就有性別差異、天賦差異(智力、體質、性格和愛好等)、出生環境(財富、教育等)差異等。所以人們要追求公平價值,而首先是尊重和承認這些存在的先天差異和“不平等”(我之所以用引號是因為這些差異是先天的,說明不存在這種差異的價值判斷),也就是說,先天的差異和“不平等”體力和能力不能作為判斷公平的依據。 因為誰能選擇出生在貧窮或富有的家庭呢? 誰能選擇自己的身體強弱、智力高低? 既然這些是個人無法控制的事情,那么最好將它們歸因于自然和先天因素,而不進行判斷。 。 可見,公平的第一層含義就是承認差異、差異,甚至承認先天的事實“不平等”。 其次,任何公平性主張都是在一定條件下成立的。 例如,我們說健康(正常體質)的運動員必須遵循一個競技標準,但這個標準不能放在有特殊障礙或身體殘疾的運動員身上。 可見,實現公平的理念不僅是具體的、有條件的,而且以承認差異、不平等或不公平為前提。
公平與正義既不同又相關。 一般來說,正義是指人們按照一定的標準“應該”做的事情(正義通常是指人們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按照一定的道德標準“應該”做的事情。也指社會對人們的道德和不道德行為做出的評價)行為)。 事實上,正義往往是與邪惡相對的,也就是說,人們所謂的正義,往往是邪惡的反面,即善。 因此,善就成為正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或者說善就是正義。 羅爾斯將正義解釋為公平(),公平已成為正義的一個重要方面。 如果正義是好的,那么公平和正義顯然是有很大區別的。 例如,賭博機制可以是公平的,但決不符合善良的標準。 但如果把正義理解為公平的話,正義與公平是密切相關的,即公平在一定意義上就是正義。 正因為如此,中文版《A of 》將“as”翻譯為“ as ”,其實就是為了看到正義與公平之間的內在聯系。 從價值論的角度來看,公平正義是人類所追求的社會價值理想。
無論是從正義的角度(因為正如羅爾斯所說,正義是社會制度的第一品質或首要價值)還是從公平本身的角度來看,公平都是與制度建設相聯系的,因為無論是機會平等、機會平等、起點、權利平等或者正當程序,都是通過某種制度安排來體現的。 更重要的是,因為公平涉及到人們的利益分配,所以利益的分配必須與特定的社會制度掛鉤。 沒有具體的制度,公平的概念必然成為空話。
一方面,公平本身是與特定的社會關系掛鉤的,即與特定的生產關系、交往關系等掛鉤。因此,公平的范疇本質上是社會利益關系的范疇,是人們對事物的評價。這種社會利益關系的狀況。 而這種社會利益關系必須通過一定的社會制度來規定和界定。 因此,人們對某種社會利益關系的評價實際上是對一種社會制度的評價。 人們對公平的追求,也是對一定社會制度的追求。
另一方面,社會主體對某一社會制度狀況的分析和評價,必須聯系到公平的范疇。 因為社會制度的核心問題是人與人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對這種關系的評價就是對一定社會制度的評價。 評價的內容是制度是否公平。 正如羅爾斯所說,“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或第一屬性)”。
由于公平與社會關系、社會制度緊密相連、密不可分,因此公平的價值取向應成為社會制度設計的出發點和邏輯起點。
例如,人們需要通過后天的制度設計來糾正先天的差異,消除這些先天的差異帶來的不利于公平目標實現的因素。 盡管社會個體無法選擇自己的主要出身是高貴還是貧窮,但社會可以為所有社會成員提供平等的教育,不至于造成社會成員因貧困而輟學。 這是通過社會制度的設計從出發點保證公平。 通過這個系統,社會成員被設計為在大致平等的起點上進行競爭。
如果用社會制度的設計來糾正和彌補社會成員之間的先天差異,保證社會成員有平等的競爭起點,就屬于基礎制度設計的范疇。 然后通過制度設計,為社會成員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參與機會以及保障結果的公平性,屬于更高層次制度設計的范疇。
在分配領域,也要劃清公平與平均的界限。 平均主義實際上是一種絕對平等地分配勞動成果的方法,而不是按照勞動貢獻的大小。 這種分配方式實際上是對做出巨大貢獻的勞動者的嚴重不公平待遇。 因此,平均主義實際上意味著違反了公平原則。
三、效率與公平關系分析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其實可以從兩個層面來展開。 第一個是價值觀、觀念層面,第二個是具體制度層面。
從價值理念來看,效率與公平的關系是兩種不同的價值追求。 效率追求單位時間產出(或有效工作量)的最大化,不涉及行為是否公平的問題。 公平作為一種價值理念,追求機會均等、權利均等、分配公正。 它還涉及某些活動的效率。 效率涉及對社會行為(勞動和管理活動)本身的衡量及其進展的判斷; 而公平則涉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對社會關系狀況的評價。 前者本質上屬于經濟術語①,后者本質上屬于社會關系范疇。 也就是說,從價值角度看,效率就是效率,公平就是公平,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關聯。
當然,當我們說效率與公平之間沒有必然聯系時,并不意味著兩者之間不存在聯系的可能性。 在某種特定的存在形式下,兩者之間可能還是存在一定的關系。 由于效率涉及行為的進展,因此效率的概念廣泛應用于生產活動的評價,而公平則涉及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評價。 其本質是對人與人之間利益分配狀況的評價。 因此,如果我們把生產活動劃分為與利益分配掛鉤,效率與公平之間就會存在一定的必然關系。 當然,這涉及生產和收入分配(初次分配)領域。
在這些領域中,從效率的角度來看,單位時間產出的最大化總是在一定的條件下實現的,即一定的能夠促進勞動生產率的產品(收入)分配制度。 很難想象沒有具體的分布。 制度的效率,因為沒有收入分配(回報),生產者怎么能有動力去投資生產和工作呢? 怎么可能有效率呢? 而這種分配制度可能是公平的,也可能是不公平的。 假設同一單位的兩名員工從事相同的工作,產出相同,但薪資不同,那么薪資較低的人肯定會要求老板或主管提高薪資,或者選擇離開單位,或者公司工作。 工作積極性會受到影響。 我認為這就是影響工人的公平法則。 而如果有一個單位,無論工作做得好壞,都一視同仁,那么這個單位的員工工作積極性就會降低,產出就會低。 這就是工作效率法則。 效率與公平的統一原則在企業中表現為多勞多得、同工同酬的具體措施。 因為所有經營者都知道這個簡單的道理,而這個道理蘊含著效率與公平有機統一的含義。 問題是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如何體現效率與公平的統一? 我覺得這個應該具體分析一下。 比如,企業管理者和企業職工的收入如何體現效率和公平? 兩人的收入肯定會有差距,但這個差距應該在雙方都能接受和承受的范圍內。 例如,如果公司規定技術工人的收入可以超過公司經理的收入或者達到公司經理的最高或平均收入,工人可以通過努力工作增加收入,他們會認為這是公平的自然就會調動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 但如果一個工人無論技術如何、工作多么努力效率概念的提出者,都不能超過或達到企業管理者的平均收入,那肯定是不公平的。 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就會選擇離開這家公司,如果無法離開,也會造成工作上的挫敗感,從而影響工作積極性,影響工作效率。 簡單來說,如果一個社會階層無論如何努力都無法改變現狀,達到社會平均水平(中等收入),那么這個社會的不公平感就會增加,一些成員就會感到沮喪,進而影響社會穩定當然也會影響社會整體效率的提高。 ②這就是為什么我們強調收入差距不能太大。 收入差距過大會影響社會公平,進而影響社會穩定,同時也會對效率產生影響。
可見,在初次收入分配制度領域,效率與公平具有高度的內在統一性。 在這里,首先,效率原則本身就體現了公平的特征。 因為效率是單位時間產出的概念,與人的能力相關。 講究效率原則效率概念的提出者,就是誰能多做事,誰能多做事就體現了差別原則,只有這里的差別才體現公平。 同時,要讓能者多勞繼續,就必須在分配領域讓能者多得,因為只有實行能者多得的制度,才能保證能者的處境能夠得到改善。繼續下去,能者的分配制度是完全公平的。 原則的體現。 其次,堅持公平原則必須以效率為基礎。 公平不是平均主義。 平均主義只會讓每個人都變得貧窮。 擺脫平均主義,必須堅持誰多勞多得的效率原則。 因此,我們認為,在初次分配領域,效率與公平實際上是高度統一的。 這種分配制度就是市場機制的分配制度。 也就是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堅持效率,就必須堅持公平,要堅持公平(不是平均主義),就必須堅持效率。
鄧小平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思想就是對此最好的解釋。 鄧小平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思想,實際上是讓一些有能力的人通過努力工作獲得更多的報酬(提高效率),通過打破平均主義來體現社會公平。 因為平均主義既犧牲了效率,也犧牲了公平。 在平等主義的制度安排下,工作多的人、付出多的人和付出少的人往往會獲得相同的報酬。 這樣的制度對于那些工作多的人(有能力的人)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 同時,由于這種制度安排,有能力的人逐漸喪失積極性,導致勞動者整體效率低下。 因此,平均主義的制度安排無法同時保證效率和公平,其內在機制因犧牲公平原則而導致整體效率低下。 鄧小平號召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實際上是讓有能力的人先富起來。 這樣,打破了平均主義,恢復了公平原則,提高了整體效率。
這里就不得不提到正義原則對公平原則的補償。 所謂正義原則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仁慈的精神,或者說博愛的精神。 因為無論是公平原則還是效率原則都無法解決競爭中處于劣勢或根本無法競爭的群體(如老、弱、病等)的社會待遇問題。 正義原則(善良原則和博愛原則)應該適用于這些群體。 這就是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到的“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正義)”的真正含義。 也就是說,必須把公平和正義作為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 所謂公平原則,體現在公共衛生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養老保障等)領域的分配上。
可見,在初次分配領域,效率與公平實際上是高度統一的。 也就是說,它們是一種共生共顯的關系,是初次分配制度必須堅持的兩個方面。 如果缺少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就無法成立。 我認為這就是效率與公平相互依存的最本質內容。
我認為效率與公平的關系是由人類活動的本質屬性決定的。 這就是馬克思所說的:“人們從事的一切事情都與他們的利益有關”。 效率和公平都是基于人類活動的逐利原則。 人類活動的逐利本質決定了只有組織和個人效率最大化才能實現組織和個人利益最大化,只有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才能實現整體效率最大化和最優化。
4。結論
通過以上討論,可以得出以下三個結論:
首先,在初次分配領域,效率與公平是密不可分的、內在聯系的,因此兩者在初次分配中不能割裂開來。 因此,無論是“效率第一、兼顧公平”的說法,還是“公平第一”的說法,實際上都是機械地認識兩者的關系,人為地將兩者分開的結果。 這種做法在理論上是站不住腳的,在實踐中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比如,我們長期以來強調的所謂“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實際上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如上所述,在初次分配領域,沒有效率就談不上公平,沒有效率就談不上效率。沒有公平地實現。 兩者是一樣的。 一種共生和共顯的關系。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說法只能理解為在某些領域強調效率(初次分配),在其他領域考慮公平(再分配)。 其實這個認識是不能成立的,因為不講初始分布是不可能的。 公平,沒有公平怎么談效率? 而如前所述,所謂再分配的“公平”問題實際上屬于正義的范疇。 因此,如果說“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這句話有意義的話,就在于這種說法打破了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這里的“公平”意味著平均、平等。 但正如上面所說,平均主義的理念和公平的價值取向是不相容的。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充其量是歷史現狀的反映,即我國剛剛建立市場經濟體制,與過去的大鍋飯、平均主義脫節的情況。想法。
其次,經濟效益的概念不能與效率混為一談。 上文已經討論了經濟效益和效率之間的內在聯系。 這里解釋了兩者之間的區別。 所謂經濟效益是產出與投入的比值,而效率則是單位時間的產出(產出)。 經濟效益是。 經濟會計概念是衡量一定經濟活動損益的概念。 效率是指單位時間內的產出或產出量。 它與效率有一定的相關性,但沒有必然的聯系。 應該說,有效性是建立在一定效率的基礎上的,但效率高并不一定意味著有效。 效率通常用于分配領域,而有效性則用于成本產出核算。 如果我們理解這個關系的話,我們長期以來沿用的“效率優先、公平兼顧”的原則,實際上應該理解為“效率優先、公平兼顧”,也就是說,在操作層面上,我們往往首先關注的是利潤,要賺錢,先把蛋糕做大,然后再考慮公平分配的問題。 因此,我們可以犧牲效率和公平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且在實踐中確實可以很好地實現。 最常見的是,一些企業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通過降低勞動工資、變相強迫工人加班來彌補效率低下。 這實際上既犧牲了效率,也犧牲了公平原則。
三是注重效率與公平相統一的具體制度形態,即初次分配制度。 沒有這種具體的統一形式,談論兩者的關系就沒有意義。 因為在其他情況下,兩者沒有必然聯系。 也就是說,拋開這個場合,效率就是效率,是經濟學意義上的一個概念或者翻譯,而公平則體現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換言之,只有將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嚴格限制在初次收入分配制度領域才有意義。 這應該成為制定相關政策的重要依據。
總之,效率與公平的統一在于具體的初次收入分配制度。 在這種情況下,兩者實際上是一種密不可分的關系,其中一個的存在實際上是另一個的前提。 我想這才是對兩者關系的科學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