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他在數學學非常是熱學中的貢獻一樣,不只是成立了某一種或兩種新方式,而是產生了一套研究事物的方式論體系,提出了幾條方式論原理。在牛頓《自然哲學的物理原理》一書中集中彰顯了以下幾種科學方式:
實驗→理論→應用的方式
牛頓在《原理》序言中說:“哲學的全部任務看來就在于從各類運動現象來研究各類自然之力,而后用這種方去論證其他的現象。”科學史家I.B.Cohen正確地強調牛頓第一定律研究方法,牛頓“主要是將實際世界與其簡化物理表示反復加以比較”。牛頓是從事實驗和歸納實際材料的巨匠,也是將其理論應用于天體、流體、引力等實際問題的能手。
剖析→綜合技巧
剖析是從整體到部份(如微分、原子觀點),綜合是從部份到整體(如積分,也包括天與地的綜合、三條運動定理的完善等)。牛頓在《原理》中說過:“在自然科學里,應當像在物理里一樣,在研究困難的事物時,總是應該先用剖析的方式,之后才用綜合的方式……一般地說,從結果到緣由,從特殊緣由到普遍緣由,仍然論證到最普遍的誘因為止,這就是剖析的方式;而綜合的方式則假設緣由已找到,而且早已把它們定為原理,再用這種原理去解釋由它們發生的現象,并證明這種解釋的正確性”。
歸納→演繹技巧
上述剖析→綜合法與歸納→演繹法是互相結合的。牛頓從觀察和實驗出發,“用歸納法去從中做出普通的推論”,即得到概念和規律,之后用詮釋法推表演種種推論,再通過實驗加以檢驗、解釋和預測牛頓第一定律研究方法,這種預言的大部份都在后來得到否認。當時牛頓敘述的定理被他稱為公理,即表明由歸納法得出的普遍推論,又可用詮釋法去推表演其他推論。
化學→數學技巧
牛頓將數學學范疇中的概念和定理都“盡量用物理推表演”。愛因斯坦說:“牛頓第一個成功地找到了一個用公式清楚敘述的基礎,從這個基礎出發他用物理的思維,邏輯地、定量地詮釋出范圍很廣的現象而且同經驗相符合”,“只有微分定理的方式能夠完全滿足近代化學學家對因果性的要求,微分定理的明確概念是牛頓最偉大的理性成就之一”。牛頓把他的書稱為《自然哲學的物理原理》正好說明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