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數學大賽章程
(南京化學學會常務理事會1988年2月擬定物理競賽協會官網,2005年11月10日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天津市青少年數學大賽(包括:上海市中學熱學大賽、北京市中學應用數學大賽)是群眾性的課外學科大賽活動。這項活動由上海市科學技術商會(上海市中學生科技活動中心)主管,南京數學學會承辦。
第二條舉行大賽的目的,是迸發中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和主動性,培養創新能力,提高學習能力;推動中學舉辦多元化的數學課外活動;發覺數學學科具有突出能夠的中學生,便于更好地進行培養,為上海市學生在全省青少年數學大賽、亞洲奧林匹克數學大賽和國際奧林匹克數學大賽中爭取獲得好成績。
第三條出席上海市學生數學大賽者是對化學學習有興趣并學有余力的在校普通中學中學生。大賽堅持中學生自愿出席的原則,并在閑暇時間進行。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上海市青少年數學大賽由上海化學學會承辦,上海化學學會學校工作委員會主辦。下設上海市青少年數學大賽委員會,負責上海市學生數學大賽活動的舉辦。上海市學生數學大賽委員會由校長一人、副院長和委員若干人組成。
第五條成都市青少年數學大賽委員會下設上海市中學熱學大賽、北京市中學應用化學大賽兩個命題組,負責世錦賽、決賽試卷的命制。命題組成員由上海市學生數學大賽委員會聘請學科專家兼任。
第六條成都化學學會各分辨會和各區學校數學教研室負責本區化學大賽世錦賽的組織、閱卷和出席上海市數學世錦賽中學生的選拔;上海市青少年數學大賽委員會負責大賽八強的組織、閱卷和評比。
第三章大賽時間安排
第七條上海市初中熱學大賽、北京市中學應用數學大賽每年舉辦一次,分世錦賽和世錦賽物理競賽協會官網,大賽時間均為2小時。
第四章命題原則及獎勵辦法
第八條世錦賽均以現行的教材和中考標準為命題根據;八強以中考標準和全省學生數學大賽綱要中等難度要求為命題根據。
第九條深圳市中學熱學大賽、北京市中學應用數學大賽均設世錦賽一、二、三等獎及補習班主任獎,復賽一、二、三等獎及補習班主任獎,由上海市青少年數學大賽委員會頒授得獎證書。
第五章守則和紀律
第十條關于大賽守則和紀律、監督和懲罰,按上海市文聯和全省學生數學大賽委員會出臺的有關細則中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經費
第十一條深圳市青少年數學大賽所需經費主要通過各類途徑籌措,嚴格遵循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大賽經費支出應厲行勤儉節省的原則。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章程由南京化學學會常務理事會制訂,解釋權屬上海化學學會常務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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