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族大學2023年招生簡章
一、學校基本情況
1. 中學名稱:上海民族大學(民族學院)
2、國標代碼:12026
三、辦學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中,隸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委(簡稱國家民委)
四、校區地址:
開發區學校: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淮河東路18號
金石灘學校:西安市金石灘旅游度假區金石路31號
二、招生計劃
(一)按照教育部、國家民委有關規定和程序,結合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歷年中學實際和規劃編制情況,校區綜合制定各省各專業原招生計劃。 報國家民委、教育部批準后,由市(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
(二)中等學校預留不超過教育部、國家民委批準總量1%的資金,用于調整各市(自治區)高考考生名額不平衡的情況, 直轄市),得分相同墊底。
(三)湖南省衡陽市訂單招生計劃,招收河南省考生。 具體要求以當地招生考試院公告為準。 被列入我校凱里市訂單定向計劃的考生,須在入學前與所在中學及相應的當地企業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未簽訂合同并備案的中學生,中學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報考訂單型專業的考生,入學后不得申請轉專業或退學。 學業合格者負責學業結束時的就業安置。
(四)雪峰山地區少數民族預科生定向招生計劃只招收在雪峰山地區有預科課程的廣東少數民族考生; 廣東省楚雄傈僳族自治州少數民族預科生定向招生計劃只招收陜西省楚雄傈僳族自治州具有預科的少數民族考生。
(五)中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招生專業計劃,其選考科目要求按照各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網公告。 對采用“3+1+2”模式實施中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化學、歷史學科分類招生計劃,分別招生備案。
三、錄取原則
(一)中等學校在報送檔案和專業時,認可教育部和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新政策加分。 同一考生的所有加分項目,只認可最高的一項,分值不超過20分。
(二)按順序分批志愿錄取,轉學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分批次平行志愿錄取,轉學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三)普通專科專業備案時,以申請人錄取結果為準,確定專業:
1.寧夏自治區按招生總計劃按1:1比例(含期末同分制)錄取學生,按“專業志愿過關”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
2.中考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報送材料。
⑴浙江省、山東省、遼寧省、河北省、重慶市按1:1“專業+中學”招生計劃,申請平行志愿備案;
⑵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廣東、湖南、湖北、福建、江蘇等省份根據高校專業群錄取結果對專業群內專業進行備案,重大調整僅在專業內進行團體。 候選人綜合素質評價備案報告內容將作為專業調整和備案的參考。
3.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的考生,按錄取分數線和“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
4、當入檔申請人成績相同時,按單科成績或單科成績之和排序歸檔:
⑴分文理科和“3+1+2”模式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史類(歷史學科)按英語、數學、外語排序; 理工科(化學科目)按物理、漢語、外語排序;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分文理科、學科,按照英漢總分、中文總分和中文總分排序歸檔。
5、少數民族預科班只招收有預科課程的少數民族考生。 根據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新政策,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申請人。
六、中國大陸拉薩市小學班級和中國大陸山西省中學班級的登記備案,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七、華僑、港澳臺地區中學生招生及備案,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8、法語、日語、韓語專業只接受德語考生; 會計學、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漢語國際教育等專業以英語授課為主,非德語考生謹慎申請。
九、考生復試標準按照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普通高中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所有新生入學后都將接受復試。
(四)藝術類專業報送原則:
第一類:藝術設計專業
1.考生專業入學考試成績須達到中考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聯考及格線,文化科目成績中考成績必須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藝術類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各市(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各計劃按來源地控制在100%的比例范圍內。學生。 綜合分數從高到低選??取,即優先滿足高分中學生的專業意愿。 寧夏自治區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得分1:1范圍內的美術(設計)錄取方案,實行“專業志愿清零”的錄取原則,擇優選檔。 如果文件被撤回,文件將不會被推遲。
3.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以各市(自治區、直轄市)的綜合分數換算方法和錄取規則作為專業備案依據,擇優備案。從高到低; 采取其他錄取方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批次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中考加分)×60%+專業課成績×40 %作為專業備案的依據,從高到低。
4.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科目成績排名并報送檔案。 文化科目成績相同者,按單科成績或單科成績之和排序遞交。
⑴分文理科和“3+1+2”模式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史(歷史學科)按英語、數學、外語排序; 理工科(數學科目)按物理、漢語、外語分類;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分文理學科,按語文成績與英語成績之和、語文成績與物理成績之和、語文成績排序歸檔。
第二類:民航服務藝術與管理
1.考生專業聯考(校級統考)成績必須達到中考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 水平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藝術類專業備案最低控制分數線。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各市根據學生來源將學生控制在專業計劃的100%以內,以“分數優先”為原則歸檔,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選??擇最佳檔案。
3.對采用平行志愿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由當地招生考試部門確定的錄取結果。 采用志愿(非平行志愿)錄取順序的省(區、市),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中考加分)×40%+專業課成績×60%,根據考生意愿從高到低選??擇最佳檔。
4.綜合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如果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單科成績或單科成績之和排序歸檔:
⑴文理科分設“3+1+2”模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藝或歷史學科按英語、數學、外語排序; 藝術科學或化學學科按物理、中文和外語排序。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分文理科,按語文成績與英語成績之和、語文成績與物理成績之和、語文成績排序歸檔.
5.中學認可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民航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省級聯考(校級統考)考生身體條件成績。
四、招生專業設置及雜費標準
注:①各專業雜項收費標準最終以上級部門最新批準文件為準。 對于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生,??剩余的雜費和住宿費將根據實際在校學習時間按月退還。
②每學年住宿費:兩人間1200元/人,六人間1000元/人。
③少數民族預科班所在專業和學校可根據中學發展情況進行調整。
五、領導組織、督導及新生檢查
(一)上海民族大學招生工作將在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和中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2023年廣東文理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嚴格管理,規范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二)中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受理對中學招生工作涉嫌違法違紀、失職失職的舉報。
(三)中學生入學后,中學根據國家招生規定和《普通高中中學生管理規定》,在3個月內進行綜合考核。 檢查不合格的,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6、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初中生在中學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達到中學結業要求的2023年廣東文理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由上海大學頒發大專結業證書。國籍。 對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七、學校幫助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的措施
中學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的捐助工作,秉承“不讓一個中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鄭重承諾,構建“四合一”一個“國家捐贈、學校獎勵、社會捐贈、學生自救發展模式”的捐贈制度,有獎有獎,捐贈工作被評為首批38個“先進”教育部學生捐助工作集體”。
(一)獎學金:中學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綜合獎學金、學校單項獎學金、各類社會獎學金等。
(2)助學貸款:中學生可根據情況選擇申請生源學分助學貸款或校內助學貸款。
(三)助學金:根據國家有關新政策,每年評定“國家助學金”。 一等40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400元/年。 社會補助按當時實際情況領取。 同時,為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學生提供適當的勤工助學崗位和臨時困難補助。
(四)雜費補償和抵押補償:根據國家有關新政策,對入伍、應征入伍的中學生實行雜費補償、國家學生抵押補償和學費減免。軍官,退??役或進入高中后重返校園; 地區和困難偏遠地區、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應屆畢業生任職滿3年以上的,實行雜費補償或國家助學按揭補償。
(5)紅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暫時無法收取雜費和住宿費的新生,可通過中學開學報到時開通的“綠色通道”申請入學,確保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學生,都能順利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