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驗器材:蠟燭、火柴、凸透鏡(已知焦距)、刻度尺(光具座)、光屏。
2、實驗:實驗時,儀器將蠟燭、凸透鏡、光屏從左到右放在光具座上。 點燃蠟燭,調整好高度,使凸透鏡光心、光屏中心和燭焰中心大致在同一高度,使燭焰成像在光幕中央。
實驗過程中,由于蠟燭的燃燒時間變短,光幕上的圖像向上連線。 要使圖像在光屏中心重新形成半個凸透鏡的成像規律,有以下三種調整方法:
① 如果只調整蠟燭圖,則應向下調整蠟燭圖;
②如果只調整凸透鏡,凸透鏡應向上調整;
③若只調整光幕,應將光幕向下調整。
當鏡頭上部蓋上一張紙時,原本清晰的虛像會變暗,但仍能形成完整的影像。
三、實驗記錄:
① 要求記錄物距和像距;
② 還要記錄圖像的倒置、放大縮小、實像。
4、倒立的理解:
① 相對于原始對象;
②左右、上下翻轉(旋轉180°)。
5、如果在實驗中,無論光屏怎么接,光屏上都無法得到圖像,可能的原因有:
① 蠟燭放在焦點上或焦點內;
②蠟燭火焰中心、凸透鏡中心和光屏中心不在同一高度;
③蠟燭和光幕放在凸透鏡的同一左側; (這是一個錯誤,這取決于它在題干中是如何解釋的)
④選用的凸透鏡焦距過大(或光具座寬度偏小,大于4倍焦距)半個凸透鏡的成像規律,光屏收不到像。
一倍焦距分實虛,二倍焦距分大小;
虛像與物體在不同側,實像與物體在同一側;
近物的虛像比遠物的大,遠物的近物的虛像小;
近物實像小,遠物實像大。